今天,大寶這小子竟然學起「逃家小兔」裡的小兔和我抬起摃來。
  
  一大早起床沒多久,大寶就把一箱子的積木倒的滿地都是,看在我這個愛乾淨的媽眼裡,還真是礙眼。不想坐在一堆積木包圍的地板上,也為了可以好好享受一頓美味的早餐,於是,我下了馬上收拾否則沒收的命令,要求大寶即刻將積木一個個裝回箱子裡。

  還在起床氣未消的當口,大寶拗著脾氣就是不想收,他給我的理由是他正在玩。他說的沒錯,他的確正在玩,並沒有把倒出來的積木置之不理,符合我要玩就玩不玩收好的規定。

  雖然我不是一家店裡的掌櫃(因為賺錢的人不是我),可是好歹也是個管帳房的(因為錢都在我手上),算是個舉足輕重的地位,當然有權決定我用餐的環境。一個好的用餐環境攸關一個人一整天的心情,營養師不是都說,早餐是一天活力的來源,所以,為了維持接下來從早到晚和孩子們相處的品質,管大寶是不是符合規定(凡有規則必有例外嘛),我只好勉強他收好積木,不然就是將積木移開餐桌的位置,否則就歸我保管。

  於是,不服氣的大寶拿起兩塊積木作勢與我對質,回了一句,「那我就會拿著積木跑出去。」這句話使我想起瑪格麗特.懷茲.布朗的「逃家小兔」裡的小兔,有一天,他對媽媽說:「我要跑走啦!」小兔的媽媽回答:「如果你跑走了,我就去追你,因為你是我的小寶貝呀!」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呵護備至的小寶貝,大寶是我的大「小寶貝」,小寶是我的小「小寶貝」。總有一天,捧在手心上的小寶貝會長大,他們的個子長高了,手腳長長了,鼻子變挺了,身材凹凸有緻了,成了父母心中的「大寶貝」。可是,這個「大寶貝」看在父母眼裡卻永遠都是個長不大的小寶貝。

  從孩子出生的那一天開始,到父母生命結束的那一天為止,父母的心永遠都會被孩子的一舉一動牽絆著。孩子開心,父母跟著開心;孩子難過,父母跟著難過;孩子受了委屈,父母一定心有不捨;孩子身體有了毀傷,父母肯定是心疼憐惜(連結)。

  從孩子放手邁出他們人生第一步的那一天開始,每一天的每一步都是在為將來某一天的出走作準備。雖然在父母心中孩子永遠是長不大的小寶貝,但是,他們(包括我自己)不得不承認,小寶貝總有一天會長大離家追求自己的夢想,那只是遲早的事。



  「那我會跑出去把你追回來。」大寶不甘示弱的接著說,「那我會坐飛機飛上天。」「那我會開飛機去追你。」「那我會開去很高很高的天空。」「那我會開去更高更高的天空。」「那我會開去很遠很遠的地方。」「那我會開去更遠更遠的地方。」「............」詞窮的大寶傻笑的看著我,我暗自竊喜,這下子,他無話可說,無處可逃了吧!

  沒想到,他接下來冒出來的那一句話,要不是我正在和他對質,否則我會起立為他鼓掌叫好。「那我會變成鬼,你就找不到我了。」哇塞,是鬼耶,鬼不是看不見嗎?(天賦異秉的人除外)所以,理所當然我一定看不見,既然人看不見鬼,那還不簡單,我也變成鬼,鬼一定看的見鬼啊!「那我也變成鬼就可以找到你了。」啊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知道我的厲害了吧!

  或許,有人會說,何必和孩子一般見識,就讓他假裝暫時可以「離家出走」一下,享受沒有爸媽在身邊叨絮的自由生活。其實,我並不想逞一時的口舌之快,也不想剝奪大寶暫時出走的想像權利(反正,他隨時隨地都可以想,也不必急在這一時。)我只是想知道就要滿四歲的大寶,如果想「離家出走」,他會選擇什麼方式,除了讓我有充足的時間作好心理準備之外(現在的孩子很早熟,誰能保證孩子會不會離家出走,還有什麼時候出走),還可以作為大寶將來真正「離家出走」時尋找他的依據(現在的孩子什麼事都做的出來)。



  我慢慢地,慢慢地瞭解到,所謂父女母子一場,只不過意味著,你和他的緣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斷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漸行漸遠。你站立在小路的這一端,看著他逐漸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訴你:「不必追。」

  
這是龍應台在「目送」裡的一段話

  因為龍應台的這一段話,我開始收集孩子的背影,不管到哪裡,我總是相機不離身,鏡頭跟著孩子隨走隨拍。我想,習慣看孩子的背影之後,或許,當他們決定離家出走的那一天,當他們就要消失在小路轉彎的地方時,我能有更大的勇氣面對那一對漸行漸遠的背影。

  隨著孩子年紀的遞增需要父母的程度呈遞減狀態,這是成長必經的過程。我記得,外子曾經為此導出一個數學公式,以實際的數字呈現孩子的年紀和需要父母的程度呈反比這一個不爭的事實。

  以一對三十二歲的父母,育有一名三歲的兒子為例,將這兩個代表年紀的數字,套入一個數學除法公式,即父母的年紀除以兒子的年紀,會得到一個商數,這個商數代表的意義是,兒子需要父母陪伴的程度。父母和兒子的年紀每增加一歲,兒子需要父母陪伴的程度呈遞減,父母三十二歲兒子三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十,父母三十三歲兒子四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八,父母三十四歲兒子五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六,父母三十五歲兒子六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五,父母四十歲兒子十一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三,父母五十歲兒子二十一歲時,兒子需要父母的程度是二,依此類推,等到父母六十歲兒子三十一歲時,幾乎不用父母陪了。

  這意味著什麼?這意味著從現開始,我要像「逃家小兔」裡的小兔媽媽,趁著現在年輕身強體魄的時候(我可不想都已經是六十歲的老人家了,還陪著孩子上山下海),緊緊抓住每一個與三十一歲之前的大小寶相處機會,好好珍惜他們依存在我懷裡的美好時光,儘管他們不厭其煩的想盡辦法企圖從我身邊逃走。

  即使孩子變成溪裡的小鱒魚,我也會像小兔媽媽一樣變成捕魚的人去抓他們;即使孩子變成高山上的大石頭,我也會像小兔媽媽一樣變成爬山的人,爬到高山上去找他們;即使孩子變成小花躲在花園裡,我也會像小兔媽媽變成園丁找到他們;即使孩子變成小鳥飛得遠遠的,我也會像小兔媽媽一樣變成樹好讓他們飛回家;即使孩子變成小帆船,我也會像小兔媽媽變成風,把他們吹到我要他們去的地方............直到孩子就像小兔一樣,最後俯首稱臣,心甘情願的依偎在小兔媽媽的懷裡一樣依偎在我的懷裡,好好享受我對他們付出的愛,那是我僅有的能給孩子們最大的資產,那些愛會是支持他們將來離家出走之後獨自走在路上的勇氣,也是支持我放心讓他們獨自走在路上的勇氣。



【目前收集到的所有孩子的背影】(持續收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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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ngyu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