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10 炸醬豆干饅頭
翻閱勛的聯絡簿,才想起之前發生的事,覺得老師的作法是對的。------04/09/2010
每個星期,勛都會從學校借一本書當作周未的親子共讀作業。能養成孩子借書與閱讀的習慣,我非常樂見其成,儘管在家裡孩子的書已經多到讀不完,儘管許多勛借回來的有一半以上都是家裡有的書。不過,藉由借書的動作,我能輕易得知孩子對一本書的喜好程度,如果正好家裡也有,也同時提醒我那本書該從矮擠的書架上拿出來呼吸新鮮空氣了。
有一次,勛借了一本正好家裡也有的書,陽光屋。翻開聯絡簿,檢視勛一週上課的情形,卻不見書包裡那一本借書單上勛借的書。詢問勛,交待的含含糊糊的,接連著便是抱怨老師不借書給他的咕噥聲,嗯,老師真討厭,把我借的書收回去了。
基於好奇,也想釐清事情的原委,於是撥通了學校的電話,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啊!
在學校,每個人挑好了自己想借的書,登記好之後放回自己的書包。不久,勛的老師發現一本被遺忘在地上的書,便四處詢問借閱他的主人,每個同學轉頭瞧了瞧,不是我借的,便各自繼續做自己的事,只除了勛,但老師知道書是勛借的。於是,老師刻意找來勛,讓他湊近看著書且問,這本書是不是你借的?勛想都沒想的答,不是。老師建議他,檢查自己的書包,再回答她。勛照作了,可是,老師得到的卻是相同的答案,不是我借的。
取出借書單,且查看書包,老師讓勛認清真相,這本沒了主人的書的確是勛借的,但身為他的主人卻不認得它,老師只好驟下決定,不出借陽光屋給勛了。她不希望萬一這本書不小心掉在路上,卻發生遍尋不著主人的窘境。
很高興,勛的老師這麼做了,我們都由衷希望孩子能從錯誤中記取教訓。事實證明的確也是,今天翻開書包,勛借到書了,還是一本有趣的書呢!我有友情要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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