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7/2010 公園打棒球
孩子的心是飛舞的,見喜歡或美好的事物,總是眉飛色舞,卻也輕易就瘦了荷包。------03/02/2010
看書,倩有這樣的習慣。凡是從書上看上眼的事物,無論如何,運用何種手段(吵鬧是倩慣用的招術),或找出任何與它類似的替代品,反正就是一定要得到手。如果沒有,就得做好萬全心理準備,容忍不短時間裡的不安寧。
今天,有事忙著,讓倩自己先看"吃掉黑暗的怪獸"。翻著翻著,瞥見怪獸手裡的星星,勾起了倩曾經有過星星貼紙的印象,於是又開始她的吵鬧惡習。我要她去桶子裡找,她說沒找到。要她去放貼紙的書架上找找看,也沒有,她著急了。那就不見了,我冷冷的回應。倩失望的吵著。不予理會,她依然吵著,最後還吵著馬上去買。
01/17/2010 公園打棒球
不是想要什麼東西,就買什麼東西。東西不見了,該檢討自己沒放好,不是吵鬧能解決事情。而且,想要星星,用畫的。書裡的是黃色星星,我們還能畫出不同顏色的星星,光是想像,就覺得五彩繽紛,熱鬧極了。
有點接受,還掙扎著。控制情緒,還需要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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