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詹老師的圍棋課時,今天的孩子尤其不認真,更是騎到老師的頭上,無視師生之間該有的分際(這也是執教鞭的我們夫妻倆一向重視且不斷強調要注意的事,不過誰叫年輕的老師是個好好先生呢!),天真且玩性重的孩子仍舊觸犯了這個經常耳提面命,茲事體大的要項。

 

  大張旗鼓地在車上訓斥了一頓,雖然心有悔意,但無法澆熄怒火中燒為人父母的我們的心。要為此事牢記在心,從今起,透過日常的付出,孩子必須自己積極努力膁取每一次上課的費用(一人九百元整)。所謂日常的付出,諸如幫忙做家事(cook),整理家務(dish washer),強健體魄(badminton/basketball player),閱讀寫字(reader and writer)等,只要是能夠減輕父母的負擔,並使自己不論是心理或生理成長的事,都可以視為是一個很好的打工理由(每完成一次打工,進帳五十元)。

 

  全是日常容易實踐的事,自然而然地,起初有些反抗的孩子也欣然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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